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:
①应纳税所得额=全年收入总额-成本、费用以及损失
(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2000元/年(3500元/月)。投资者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。)
②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
(1)税率:
个体工商户生产、经营所得适用5%-35%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
级数 | 含税级距 | 税率(%) | 速算扣除数 |
1 | 不超过15000元的 | 5 | 0 |
2 |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| 10 | 750 |
3 |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| 20 | 3750 |
4 |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| 30 | 9750 |
5 |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| 35 | 14750 |
(2)计算方法:
①实行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
应缴纳个人所得税=核定的月经营收入额(结算额)x适用征收率
②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按月预缴,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,多退少补: